近日,区审改办牵头,根据《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海陵实际,对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作新一轮动态调整,其中:新增权力事项39项,取消权力事项34项,合并权力事项3项,调整权力名称、设定依据等事项39项。
此轮调整是2015年出台《海陵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》以来的第3次。根据调整文件要求,涉及调整的7个部门要明确专人,倒排时序,认真做好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,完成政务服务网相关信息维护,并切实完善权力运行流程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优化政务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。